訊息公告

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與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合併 公告

2018.07.2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與「未來資產阿波羅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合併事宜。

 

依據: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核准函日期及文號:

本次二檔基金合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以下同)107年7月23日以金管證投字第1070326650號函核准在案。

 

二、存續基金之名稱、基金經理人、投資策略等:

基金名稱

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

基金類型

開放式股票型

基金經理人

楊自強

投資策略

兼具穩健與成長,在投資組合配置上,以大型電子、產業龍頭廠商為主要投資標的。

1.以Top-Down由上而下的分析國內總體環境及股市動態。

2.找出受惠產業依股本區分為大中小型股,並利用計量模型找

 出基本面具有轉機者。

3.挑選值得研究追蹤的投資對象建立觀察名單。

4.利用Bottom-up Approach密集拜訪公司,找出值得投資個股。

5.評估買賣決策,參考技術分析,決定進出時點和價位。

6.建立投資組合,並彈性、機動調整投資標的。

 

三、消滅基金之名稱: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

(一)合併目的

「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消滅基金)與「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存續基金)二檔基金皆屬國內股票型基金,合併主要目的係為提升基金管理效益、增加基金規模,並達成降低營運成本之考量。

(二)預期效益

1、 冀望藉由基金合併達成降低營運成本、提升基金管理效益與基金操作績效,進而強化公司整體之競爭能力。

2、基金合併後,存續基金之規模增加,流動性亦相對增加,基金經理人之操作將較不易受投資人申購/或贖回之影響,而被迫調整投資組合,有利於提升基金操作之彈性,促進基金績效之穩定性;同時可降低基金管理成本及作業風險,亦可提升本公司經營管理之競爭力。

3、避免因基金資產規模縮小而面臨清算,迫使受益人僅得依清算後之價值取回資產,基金合併可保障消滅基金之受益人,持續為投資人善盡資產管理之職責。

 

五、合併基準日:107823

 

六、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公式:

消滅基金之受益人原持有之受益權單位數可換發存續基金之受益權單位數=原消滅基金受益人持有消滅基金受益權單位數 x(消滅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 ÷ 存續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即「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受益人原持有之受益權單位數可換發「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之受益權單位數=「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受益人持有「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受益權單位數x(「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 ÷ 「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

 

七、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107年7月25日)起至107年8月21日(含當日)前向本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提出買回申請或轉申購其他基金。未於前述期間提出買回受益憑證申請者,即表示同意辦理該等基金合併。原定期定額投資「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之受益人,若無意轉扣款「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請於107年8月16日(含)前向本公司提出終止扣款,否則將於合併基準日後自動轉扣款「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

 

八、自107年8月22日起至「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資產全部移轉至「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之日止,停止受理「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及買回。

 

九、換發新受益憑證之期間、方式及地點:

「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消滅基金)與「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存續基金)均採無實體發行,不印製實體受益憑證。本公司將依據「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及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後續受益憑證劃撥轉換事宜。

 

十、「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存續基金)與「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消滅基金)之經理費率、保管費率如下:

基金名稱

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

(存續基金)

未來資產台灣新趨勢基金

(消滅基金)

經理費

1.60%

1.60%

保管費

0.15%

0.16%

 

十一、配合前述基金合併,並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受益人如需「未來資產阿波羅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可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或本公司網站(網址http://investments.miraeasset.com.tw)查詢。

 

十二、受益人如對合併作業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98-868或(02)7725-7555詢問。

 

十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