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未來資產活力旺中小基金終止信託契約公告

2012.10.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理之「未來資產活力旺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業已於101年10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謹此公告。 


 

依據:

 

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七十九條及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說明:

 

一、本公司業已於101年10月11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1010046099號函核准終止本基金信託契約,並進行後續清算作業。

 

二、本基金買回(轉申購)之申請日為101/11/14(三),自101/11/15(四)止停止受理買回(轉申購)之申請,並謹訂於101/11/15(四)為本基金之清算基準日,並進行後續之清算程序。

 

三、特此公告。